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杭州中心支行”)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2年,杭州中心支行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总行各项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零报告制度和主动公开信息定期报送、更新制度、信息发布及复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合法。同时通过定期提醒处室联络员、制作专用表格、建立工作台账等手段,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 二是稳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结合浙江实际,把贯彻落实上级行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等履职情况,金融促进浙江经济转型升级、金融支持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和金融支持中小企业、“三农”发展等政策措施,以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金融服务事项等作为政务主动公开的重点,通过总行子网站、浙江金融信息网、报刊广播电视媒体、综合服务大厅、召开形势分析会、政策通报会、业务推进会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采用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广场咨询等方式组织开展征信、反洗钱、支付清算、外汇管理等专题宣传。2012年,我中心支行通过总行子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00余条(不包括“政务公开”专栏信息),通过浙江金融信息网公开信息4000余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公开信息120余条。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既要主动探索,又要稳妥推进”的原则,不断探索方式方法,积极稳妥处置依申请公开,在行内形成了政务公开办公室受理→职能部门提供→保密及法律部门审查→报行领导或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审定→政务公开办公室统一反馈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2012年,我中心支行未发生政务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是持续推进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把办公大楼一楼设置为政务服务大厅,将业务量大和服务对象为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许可及金融服务项目全部集中在服务大厅办理。依托服务大厅现有架构,有效整合各类设施,将服务大厅分为业务办理区、宣传互动区和休息等候区等三个功能区域,放置服务卡或办事指南,设置电子触摸屏、指示牌等设施,公开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区域位置、服务项目,配置沙发、茶几、复印机等服务设施,方便社会公众办理业务。2012年,我中心支行在宣传互动区增设了服务指引牌,明示了服务岗位名称、具体办事地点和联系电话,并增加了便民手册等方便办事人员,同时加强窗口服务流程改造,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第四季度,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大厅建设,采用问卷调查方式组织开展评议,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建设。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一手抓指导、一手抓监督,促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2012年初,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形式有针对性地部署指导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引导全省各级分支行围绕深入推进政务主动公开、积极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持续推进综合服务大厅建设、加强政务公开检查指导等四项重点任务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对分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给予指导。通过互联网对分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网页进行远程检查,及时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对分支行的考核,有效推动了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杭州中心支行在总行子网站按照规定公开机构职责、联系方式、行政许可项目等基本信息。2012年,增加或变更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一是根据机构领导调整情况,在“机构领导”栏目更新相关信息;二是对符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的10份规范性文件,按法定时间在“分支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栏目进行公开;三是“行政执法”栏目按时发布“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政执法检查项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反洗钱行政调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政处罚项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政复议目录”;四是在“政务公开年度报告”栏目按时发布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五是在“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栏目主动发布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信息。同时在总行子网站发布业务和统计信息1000余条。此外,通过浙江金融信息网公开信息4000余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0余条。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通过总行子网站进行公开; (二)通过浙江金融信息网进行公开; (三)通过浙江电视台、浙江人民广播电台、《浙江日报》、《钱江晚报》、《青年时报》、《杭州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公开; (四)通过机关大楼触摸屏、指示牌及宣传展板进行公开; (五)通过各类通报会、分析会进行公开; (六)通过在营业窗口摆放相关资料进行公开。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2年,杭州中心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杭州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2年,杭州中心支行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费用。 第五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杭州中心支行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为此,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拓展信息公开深度,建立健全多角度全方位的政务公开体系,强化信息公开的一致性、连续性和体系性。二是稳步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培训,组织学习各类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例,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和答复工作。三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继续整合现有资源,完善综合服务大厅整体布局和服务设施布放,着力推进综合服务大厅的软环境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办理流程,保障综合服务大厅更加高效有序运作。四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检查,继续推进省内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适时组织开展省内分支行政务公开督促检查活动,继续通过互联网进行远程检查,加大现场检查指导力度,不断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