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 实施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承办部门:资本项目管理处 设定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 (一)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票专用账户资金结汇核准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 2.关于调整境内发行B股和境外上市股票外汇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募股收入结汇审批权限的通知(汇发 [1999]380号); 3.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01]22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2]77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108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结汇审核与外债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汇发[2004]42号); 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减持外汇收入上缴全国社保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64号); 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6号)。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1.书面申请; 2.境外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证; 3.境内股票专用账户余额对账单; 4.招股说明书中有关资金用途部分的文件; 5.超出招股说明书使用范围的,一次结汇金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应提供有关结汇资金用途的书面支付命令。 (二)境内发行B股所筹集外汇资金结汇审批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 2.关于调整境内发行B股和境外上市股票外汇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募股收入结汇审批权限的通知(汇发 [1999]380号); 3.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01]22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2]77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108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结汇审核与外债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汇发[2004]42号); 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减持外汇收入上缴全国社保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64号); 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6号)。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1.书面申请; 2.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发行B股的批准文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招股说明书; 5.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交易的真实性或申请材料之间的一致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三)境外上市公司将境外所募集资金、减持股票所得资金、通过上市公司出售资产(权益)所得资金存放境外核准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 2.关于调整境内发行B股和境外上市股票外汇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募股收入结汇审批权限的通知(汇发 [1999]380号); 3.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01]22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2]77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108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结汇审核与外债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汇发[2004]42号); 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减持外汇收入上缴全国社保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64号); 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6号)。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将境外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或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所得外汇资金存放境外的,应提供: 1.书面申请; 2.境外上市股票有关外汇登记文件。 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将其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或通过上市出售资产(权益)所得外汇资金存放境外的,应提供: 1.书面申请; 2.资产(权益)的转让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