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外币现钞提取、调运和携带出境审核 实施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承办部门:经常项目管理处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 (一)境内机构支付外籍员工工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核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 2.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暂行办法([96]汇管函字第211号); 3.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汇发[2002]29号)。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 2.董事会决议; 3.完税证明; 4.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交易的真实性或申请材料之间的一致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二)境内机构支付其他非贸易业务时,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核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 2.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暂行办法([96]汇管函字第211号); 3.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汇发[2002]29号)。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 2.合同或协议; 3.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交易的真实性或申请材料之间的一致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境外劳务合作项下劳务人员工资、安家费等提取现钞: 1.书面申请; 2.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该企业经营劳务承包的批准文件; 3.对外劳务合同; 4.劳务人员工资预算表; 5.出国任务批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在境外设立代表处或办事机构的开办费和年度经费提取外币现钞: 1.书面申请; 2.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该机构的批准文件; 3.经费预算书。 国际海运代理企业代理的外轮备用金、船长借支提取外币现钞时: 1.书面申请; 2.银行水单; 3.支付通知书。 (三)银行跨境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备案 办理依据: 1.关于下发《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函[1998]65号); 2.关于银行调运澳门元现钞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204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调运卢布现钞进出境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4]44号)。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 2.授权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的分行名单、其有权签字人签字样本、公章样本(中资银行总行和外资法人银行提供,由所在地分局转总局); 3.有权签字人签字样本、公章样本(非法人外资银行提供,由所在地分局转总局)。 (四)个人购汇或从外汇储蓄账户提取超过规定限额外币现钞审核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 2.《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3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07]1号)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提钞用途证明材料; 3.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交易的真实性或申请材料之间的一致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五)个人携带超过规定限额外币现钞出境审核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 2.《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汇发[2003]102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
<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操作规程>
的通知》(汇发[2004]21号)
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操作规程> 办理期限:当场办理 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 2.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3.有效签证或签注; 4.相关银行存款证明、购汇凭证或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的海关申报单等来源证明; 5.确需携带超过规定限额外币现钞出境的证明材料。 个人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对属于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可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 1.人数较多的出境团组; 2.出境时间较长或旅途较长的科学考察团组; 3.政府领导人出访; 4.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金融条件差或金融动乱的国家; 5.其他特殊情况。 |